南昌公积金提取可以进行代办吗
时间:2023-04-12 15:11:18 36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南昌公积金提取可以进行代办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提取流程

南昌住房公积金非离、退休提取流程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管理中心审批受委托银行支付

南昌住房公积金离、退休提取流程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中国银行指定网点核定中国银行支付

法律咨询:

网友:缴存职工指的是什么

律师:

缴存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1)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2)离岗学习、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但是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3)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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