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二手房交易中有哪些陷阱
1、代购内部廉价房
有的人利用部分购房者急于购房又想省钱的心理,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以能代购单位内部廉价商品房为名骗取钱财。
2、将他人住房非法转卖
有的人为了获取利益,通过伪造相关证件等手段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屋出售,以此骗取房款,等到购房者发现,他们已经逃跑了。
3、将已作抵押的房屋非法转卖
有的人为了更顺利地出售房屋,就隐瞒了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并且用虚假的证件诱使购房者支付了定金或者房款,等到购房者发现事实已经为时已晚。
4、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
一些不法中介或个人在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出售的事实,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购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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