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释候审的嫌疑人,如果被告人出省,必须得到执行机关的认可。否则,被视为被保释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71条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嫌疑犯、被告人违反前等待审查的法律规定后,缴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区分情况,命令嫌疑犯、被告人后悔、再缴纳保证金、提交保证人、监视居住、逮捕。违反审查规定,需要逮捕的,可以先拘留嫌疑犯、被告人。
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申请取保候审是犯罪嫌疑人所拥有的权利,只要案件还未被判刑就可以向执法人员申请,在申请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同时还需要确保自己符合条件,在办理手续时也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是保证金,这样才能确保自己可以办理成功。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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