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公司避免债务的主要措施是:(一)通过签订事前协议明确责任关系的约定,可以是独立的责任明确协议,也可以是收购协议中的条款。本协议应明确责任主体、赔偿方式、金额、补救措施等具体内容。条款设置要简洁明了,没有歧义,全面,有一定的预见性,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事前协议的质量往往能体现收购方在法律和业务风险防范领域的素质,详细明确的事前协议能体现收购方法工作者较高的知识和技能。事前协议的编制应该是事无巨细的,事前约定越详细,越具体,收购后债务问题的解决就越简单快捷。(二)要求收购方的交易对手提供有效的担保,要求收购方的交易对手提供与交易价格相对应的物业保障,或者要求其提供可靠的担保人。担保可分为人保和物保,在人保中,担保权是债权的请求权,属于债权范围;而且在物的担保中,是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所以也可以称为担保物权,两者之间的效力差异很大。与权利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际上是一种债务,而在物的担保中是一种物权负担。收购方的收购交易对手可以以目标公司或第三方的信用或特定财产向收购方提供担保。上述债务发生时,可以保证收购方,减少损失。双方同意以提供担保的方式作为风险防范的关键是设置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应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类型和金额;保证的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收购公司原公司债务如何记账
我国的《公司法》明确规定,对于并购和收购之后的企业债务承担问题,如果公司进行了合并或者收购;那么原有公司所负的债务将不再由自己独立承担,而是由并购或者是收购之后的公司进行承担。这也可以叫做债务的继承。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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