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时间:2023-05-06 21:12:35 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应具体分析。

1、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债权,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合同的履行期限,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3、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4、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律师补充:

基于保证人仅承担合同债务的特殊性,为平衡保证人与债务人、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民事法律规范对保证行为确立的基本规则是,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例如债务范围、债务类型等,若加重了债务负担,需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对于加重部分的债务,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对债权人的债务。债务加入协议既可由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也可由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由于第三人债务加入对债权人有利,因此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的债务加入不须债权人的同意,协议自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并通知债权人时起生效。债务加入不仅不会加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反而减少了其承担保证责任的可能性,因此,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全文8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保证责任 最新知识
针对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