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债务谁签字谁负责
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并不一定是谁签字谁负责,如果夫妻一方签字的债务是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一方借钱不还跑路,配偶不知情被起诉怎么办
夫妻一方借钱不还跑路,另一方并不必须承担还款责任,被起诉后可以按以下处理:
首先,要确定是否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因为这笔债务是一方隐瞒的情况下对外借钱,另一方即要确定是否真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借条、欠条以及收据等凭证。
其次,要确定这笔债权的合法性。
有些配偶会隐瞒另一方在外借钱赌博等,但是赌博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所以被发现是赌债的话,法律不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所以,如果这笔债属于赌债、毒债,或者债权人与跑路的一方恶意串通,损害配偶另一方的利益,另一方都将不负还款责任。
最后,可以证明这笔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上,只要证明对方主张的债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即可以不用还钱。具体而言,这里要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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