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通常包括原材料合格证明、隐蔽资料、主材料见证取样和试验报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以及各类水电试验记录等五个方面。这些资料是工程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有助于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原材料的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2.隐蔽资料;3.主材料(如水泥、砖、砂、石、钢筋等)的见证取样和试验报告;4.结构实体检测报告;5.各类水电试验记录等等。
素材中列举的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看到该工程涉及到了多项建设工程,因此需要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进行充分的准备和整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因此,在素材中列举的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工程实际相符。
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工程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
3.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当有明确的编制人、编制时间、批准人等,并应当经过审核和批准。
4.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当有完整的审核和批准记录,以确保审核和批准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素材中列举的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需要充分准备和整理,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建设单位也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这段话总结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几个方面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强调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工程实际相符,并包括工程项目的工程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同时,还提到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当有明确的编制人、编制时间、批准人等,并应当经过审核和批准。最后,强调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当有完整的审核和批准记录,以确保审核和批准的有效性。因此,素材中列举的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需要充分准备和整理,以确保审核和批准的有效性。同时,建设单位也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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