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奔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扰乱公共秩序的,还会按照扰乱公共秩序来处罚,一般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裸奔是违法行为吗
裸奔是违法行为。闹事裸奔违反行政法的规定,应当受到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因而不构成犯罪。但这是一种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当行为到达一定程度时,会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的裸奔,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但如果没有刻意骚扰别人的动机,应该不构成“情节恶劣”,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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