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残疾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要看情节。如果拒绝抚养将残疾婴儿遗弃在郊外街道无人看管,可以认定为遗弃罪。遗弃罪触犯我国刑法,通常被判处5年以下尤其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权,孩子一旦出生就有生存的权利,这是法律规定。在社会上经常发生有人遗弃有缺陷残疾的婴儿,在遗弃的过程中及其容易造成婴儿死亡。
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婴儿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一、遗弃罪情节恶劣的情况有哪些?
1、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2、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3、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
4、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
5、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等
二、遗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
3、犯罪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犯罪动机的不同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时考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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