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公证申请需要以下材料:一是继承人死亡证明(如医疗死亡证明、登记注销证、死亡注销页);二是房屋所有权证明和房屋价值评估表;三是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和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如何办理财产继承
办理财产继承的,有3个步骤。分别是:1、继承公证。需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2、申请免税。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3、登记过户。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手续。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申请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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