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不能被剥夺,只能被中止。关于怎样中止探望权,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判决。如果在探视的时候对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存在犯罪行为、吸毒赌博、暴力等恶习时,就会被中止探望权。
一、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探视权几天探视一次吗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探视权几天探视一次。探视权只有父母协商才能处理好。只要对孩子好,每天都可以探视,也可以几个月。这取决于双方如何决定。如果探视权被剥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决对方协助实现探视权,一般不需要提供证据。当然,如果对方拒绝探视,会更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怎样行使孩子的探望权
离婚后行使孩子的探望权的规定是:
1.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3.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起诉探视权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上起诉探视权需要证据。需要以下证据: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如果想要更改探视权的,当事人还需要提供相关能够让法院信服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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