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起诉并不是都会坐牢。具体如下:
1、要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人确实有罪的,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2、若是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或认定其无罪的法院就不会判刑。对于公诉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然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坐牢: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察院起诉前都必须录口供吗
不是的,检察院审查起诉不需要问口供,普通刑事案件侦查权属于公安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属于检察院的反贪、反渎职部门。公诉部门如果认为案件事实没有查清,一般应当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律师才可以查阅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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