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后,应严格加强交通管理,必要时,应建议交通管理部门紧急关闭交通道路,特别是高速公路,防止其它车辆拥入相撞或严重堵塞交通。
一、电瓶车逆行和电瓶车相撞该怎么处理
电瓶车逆行和电瓶车相撞的责任的划分,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出车祸后怎么处理流程
出车祸后处理流程如下: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有人员伤亡的马上拨打急救电话;2、立马报警、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3、等待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调查勘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三、交通法七十九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九条没有第四款,第七十九条全文如下:第七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全文如下: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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