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当事人离婚后,就上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处置合法有效的情形下,该财产的划分协议或判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复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
3、复婚后,上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合法有效的财产处置,仍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即便双方复婚后,上次划归哪一方所有的财产,仍然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不因复婚后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又复婚财产怎么算
张女士问:我与丈夫于2000年离婚,当时我们有9万元存款,两人对半分了。因女儿随我生活,他又一次性付给我3万元作为女儿的抚养费。去年我们在亲友的撮合下办了复婚手续,想做点小买卖,他要求我把离婚时分割到的存款全部拿出来投资。我说投资可以,但一定要写明是我的婚前财产。他说“拉倒吧你,什么‘婚前财产’?明明是你跟我一块挣的,分开了再合上怎么就成了你一个人的了?”这下,我真不知道这个钱到底该算谁的了。
请问:像我们这样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到底该不该算“婚前财产”呢?
律师:答案是肯定的:算“婚前财产”!因为离婚所破坏的婚姻关系和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层面上的延续性,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实际上复婚就是第二次结婚,这个道理本来很简单,只是因为当事人没变,所以让人把本不该混为一谈的两组婚姻搅和到一块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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