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区别在于性质不同。前者属于非法人组织,后者属于法人组织。由于性质不同,所以双方在民事权利义务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公司的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3、设立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作任何强制性规定。
4、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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