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司法工作人员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怎么样才构成暴力取证罪
1、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是: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的心态;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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