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满足车险代位求偿条件
如下满足车险代位求偿条件:
1.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第三者拒绝、逃避或没有能力承担损失赔偿。
3.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公司负有赔偿义务。
二、车险代位追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代位追偿时效规定一般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申请车险代位赔偿的材料
1.被保险人面签的《代位求偿索赔申请及权益转让书》;
2.有效事故证明原件或者加盖了第三方公章的事故责任书原件;
3.被保险车辆的维修发票原件和维修清单(需盖章);
4.若车辆报废则需要提供车辆报废证明,责任方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不低于己方保险公司金额的盖章定损单等。
如果责任方为机动车,则还需要提供责任方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或者影像件(如无法拿到,则可提供公安机关调取责任方驾驶员及车辆登记的相关信息),保单号或报案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全文7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