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险代位追偿条件有哪些规定
车险代位追偿条件的规定如下:
1.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2.投保了车损险;
3.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遇到以下四类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1.第三责任方拒绝或无力赔偿;
2.第三责任方故意拖延赔偿;
3.交警定责后,第三责任方拒签责任认定书;
4.第三者逃逸。
二、代位追偿需要什么资料
代位追偿需要提供案件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责任对方的有效身份证明、责任对方驾驶员《机动车辆驾驶证》、责任对方车辆《机动车辆行驶证》、责任对方的保险单、事故证明、损失确认书、车辆修理结算单据等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
三、被代位追偿了的后果是什么
被代位追偿了的后果会根据当事人的态度有所不同,如果车险被代位追偿后,当事人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及时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并赔款,那么就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但如果当事人仍旧拒不履行赔偿责任,那么可能会收到法院传票进行审判,情况严重的话还会被强制执行。一旦进入强制执行阶段,那么当事人一般会进入到保险公司的黑名单,甚至日后的正常生活也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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