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后是可以主张抚养费的,其原因在于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具有教育、保护以及抚养的义务,且该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此外离婚后,子女是由夫妻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需要负担一定的抚养费,如果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提起继父抚养费的诉讼。因此离婚后是可以主张抚养费的。
民法典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离婚后孩子得出抚养费由双方协议约定,约定不成的,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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