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时间:2023-03-23 19:52:34 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是指一方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或通常的道德标准,或对另一方实施侵权、或不道德行为,导致另一方受到不同程度损害的行为。具体的表现形式有:

(1)不忠实行为。我们所指“不忠实行为”一般指的是夫妻一方的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

(2)重婚行为。

(6)不良恶习。比如,酗酒、吸毒、赌博行为,都属于不良恶习。有不良恶习,必须“屡教不改”,方能成为判决离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

(4)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5)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一般所讲的虐待,是指用打骂、冻饿、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摧残、折磨家庭成员,使他们在肉体、精神上受到痛苦的行为。

一、生过孩子有离婚赔偿吗

生过孩子是否有离婚赔偿,需要事视情况而定:

1、如果配偶无过错行为,仅生过孩子,一般是没有赔偿的;

2、如果配偶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对家庭成员进行家暴,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则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有权利向有过错的一方请求损害赔偿

一、诉讼离婚中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时获得赔偿的标准如下: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4、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

总而言之,生过孩子不是离婚赔偿的依据。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二、受到家暴什么程度才能判刑

受到家暴达到以下程度才能判刑:

1、如果施暴者的家暴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经过伤情鉴定,达到刑法规定的轻伤及以上程度,才就要承担相应的刑法责任;

2、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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