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20%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但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字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2、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拒;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
货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航空运输中延误的种类及情况分析
航空运输中发生的延误大致有以下几种:
1、天气原因;
2、航空器(飞机)机械故障;
3、空中交通;
4、机组困难;
6、航班调配;
7、旅客原因;
8、其它原因。
在上述的各种造成航班延误的原因中(国外航空公司一般将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归入不正常运营),由于天气原因在一般的月份约占40-50%,遇到多雾的月份,则占70-80%。据笔者收集的资料表明,以上海虹桥为例,1994年5月19日-25日一周内,共完成计划航班573班,不正常航班70班,航班正常率为90、70%。不正常航班的原因包括:天气26班,其余为飞机故障和故障影响,流量控制,飞机晚到,旅客原因,飞机调配,无登机桥位和禁航等。此外,还有其他原因如联检厅停电、航管雷达故障。
应当承认,航空运输的大多数航班都是正常的,但是,对某一特定航班的旅客来说,延误就可能意味着无尽的等待和烦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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