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清偿与债务转移有下列区别:代为清偿是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事先约定由第三人代为清偿,而第三人代为清偿了债务;而债务转移是债务人与第三人协商达成了一致,并且经债权人同意由第三人承担债务。
一、债的加入法条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务加入关系中存在两个相互依存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法律效果是使债权人的债权进一步得到保障,故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清偿。
另一方面,债务加入中两个债务互相排斥,债权人仅享有一个债权,故第三人及原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履行了清偿义务,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
2、对原债务人的效力。第三人承诺履行仅为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其仍对债权人负履行合同的义务,同时依然享有对债权人的合理抗辩权。
3、对第三人的效力。第三人加入后,成为债务人,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义务。第三人可以行使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如果原债务被认定存在无效或可变更、撤销的事由,则第三人可以据此向债权人提出抗辩,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抗辩除外。对第三人承担债务的范围,应当以第三人承诺时债的内容为限,且包括从债务以及相应的利息。
二、担保人配偶个人账户要冻结吗
担保人配偶账户不会冻结。担保人一般只会冻结担保者本人的。担保人配偶没有参与担保行为,其银行账号不会被冻结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三、法人是否可以做贷款担保人
法人可以担任贷款担保人。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能是担保人。所谓担保人,又称担保人,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是担保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团体不得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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