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付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构成对违法票据付款罪,应予立案追诉。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
一、对违法票据保证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定刑标准
1、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定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是指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保证,造成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对违法票据付款罪立案标准
立案追诉违法票据付款罪的标准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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