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准备一下材料:
1、婴儿出生一个月内:
(1)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由产科病区签发);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一个月至一年:
(1)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由产科病区签发);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延时领证情况说明。
3、婴儿出生一年后
(1)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由产科病区签发);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延时领证情况说明;
(5)司法许可机构开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4、代办:
原则上要求婴儿母亲亲自办理,除母亲以外的人,包括婴儿父亲办理,皆属于代办。
代办须提交婴儿母亲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书上的母亲签字必须由婴儿母亲亲笔签字并摁手印。
注:一般《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在婴儿出生所在的妇幼保健院或医院办理,如果是在这些机构以外出生,则需要携带亲子鉴定证明、接生证明以及接生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妇幼保健院办理。
然后带齐上诉资料到婴儿出生所在或户籍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并填写。资料上交以后,由发证机构审核资料、查验证件、核实亲子关系。条件合格的,五个工作日后即可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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