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法院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冻结银行账户,当事人可提出复议,如在执行过程中,可提出异议。两者在程序上有一定的区别。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异地警察可以冻结银行卡吗
异地警察可以冻结银行卡,依法执法,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冻结。对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所有人。对于公安机关为了司法审理的需要,而对当事人的银行卡进行冻结的情况,应当严格按照司法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冻处理,相关情况可以向法院提出合法的材料来进行认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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