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您的朋友立即归还其所借之款项。
倘若在书写诉讼状的过程中遭遇困难,您同样可行使口头起诉权,交由人民法院记录为笔录,同时告知处在争议中的另一方当事人。
若您的朋友仍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您便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便从根源上追回这笔借款。
若最坏的情况发生——您的朋友持续拒绝承担还款责任,那么我国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运用强制执行手段,切实保护您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鉴于以上情况,您有权利且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索原本的借款,方法便是向人民法院明确表达出您的诉讼意愿以及申请强制执行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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