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必须要户口簿。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临时身份证当前只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办理临时身份证是需要本人带上户口簿亲自办理并录入指纹信息的。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申请临时身份证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表申请,再到户口所在分局人口科办理。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流程如下:
1、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6、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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