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需要的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
一、办理低保的材料:
1、办理低保申请书;
2、当事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
4、相关证明材料。
二、低保的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报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居委会审查,居委会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3、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核,街道办事处应在10日内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批;
4、县民政局审批,区民政部门应在10日内对申请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5、领取低保金,经批准可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家庭,凭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领取救济金。
什么条件才符合农村低保户
农村低保的保障对象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疾病、残疾、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条件差而终年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应当由户主作为单位提出。申请家庭必须是当地的农户和居民。也就是说,用本地户口登记但实际上不住在本地打工,就不可能申请农村低收入待遇。人均年纯收入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全文7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