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
(二)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
所以需要
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老人房子过户给儿子后没了住处
六旬老爹维权集上寻儿养老
老人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后没了住处儿子也没了踪影市北区老年维权月启动帮老人维权
两年前,张玉祥老人名下一套承租房面临拆迁,在儿子的软磨硬泡下,老人将承租权过户给了儿子,当老房拆迁后,儿子竟消失得无影无踪,老屋拆迁后到底是给了钱还是分了房,老人一概不知,两年里一直借住在朋友家。昨天,市北区老年维权月启动,张玉祥也赶到了启动现场,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房子拆迁儿子主动办手续
我现在是无家可归了,我该怎么办昨天,市北区启动老年维权月活动,市北区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劳动局和计生局等单位都派人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解答。活动开始不久,一位身着红色上衣的老人在人群中转了几个来回后,坐在了法律中心的咨询台前。我有个事想问问。起初,老人还有些难以启齿,可在工作人员的开导下,老人抹了抹眼角,终于打开了话匣子。
老人叫张玉祥,今年63岁,老伴去世后,他曾和儿子住在一处由他承租的公房里。2008年,单位通知房屋要拆迁,正当老人打算整理资料办理手续时,儿子突然提出,担心老人身体不好,办理各项手续太操劳,要帮着老人忙活。一听儿子这么孝顺,张玉祥赶紧把承租单等材料给了儿子。
拆完房子儿子不见影
儿子首先将房屋的承租权办到了自己的名下,起初张玉祥也有些担心,可儿子保证他有居住权,老人也就没有继续追问。房屋拆迁后,老人借住到了朋友家,可之后包括儿子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给他任何说法。后来我才发现,自己连住处都没有了。张玉祥说,他找过儿子多次,可儿子更换了电话号码,加上儿子原本就没有工作,儿子、儿媳原先的住处也换了地方,就此他与儿子失去了联系。张玉祥意识到出了问题,赶紧找拆迁部门打听,可人家说原先的房屋承租权在拆迁前就换了人,具体拆迁细节不能向他透露。
房子没了,儿子不露面,张玉祥焦急下生了病,接连住了几次院,如今糖尿病、冠心症,几种病缠身,最近才刚刚出院,每月的工资除了买药,连给朋友住房的租金都没有了。
要想维权得先找到儿子
当张玉祥将自己的经历讲给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听后,工作人员又难过又为难,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张玉祥已经自愿办理了相关的房屋承租权过户手续,因此默认了房屋归属为儿子,但他作为被拆迁人有权享受新房的使用权。同时,张玉祥因为现在身体不好,他的儿子有义务承担赡养费用,这可以通过法院解决,但目前首先要找到老人的儿子。
儿子,我现在身体不好,住在别人家,也没有钱付房租,我希望你尽快联系我。张玉祥说,他之前与儿子没有发生过什么矛盾,所以他希望儿子能尽快找自己说清楚事情的原委,家人能好好相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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