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通信的速度越来越快,透明度也越来越高。有的网民会擅自将作者作品上传到网络平台,造成作者作品销量下降,利益受损,著作权无法得到保护。除传播者外,著作权人在互联网上上传、发表的作品,应如何向网络平台主张权利和赔偿,著作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1.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包括以下内容:(1)名称,被侵权人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二)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侵权内容的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三)侵权的初步证据(四)被侵权人对侵权行为负责的承诺通知的真实性
如果被侵权人发出的通知不符合上述通知要求,要求侵权人采取下列措施:(1)及时删除涉嫌侵权的内容;(2)断开与涉嫌侵权内容的链接;(3)将通知转交给提供通知的网络用户内容
3.在下列情况下,著作权人可以向网络平台要求赔偿:
(1)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参与他人著作权侵权,或者教唆、帮助他人通过网络实施著作权侵权的,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平台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人有确凿证据予以警告的,应当与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权的行为人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但仍不采取删除侵权内容等措施消除侵权后果的,应当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侵权责任。(3)著作权人通知中所称侵权行为属实的,网络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删除内容或者断开与内容的链接的,应当对扩大部分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受法律保护,但网络侵权现象突出,危害性大。作为著作权人和网络侵权的受害者,应积极维权,挽回损失。但在起诉网络平台的过程中,往往取证困难,面对网络平台力量薄弱,因此,最好找专业律师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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