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父母为自己子女购房的,离婚时房产的归属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男方父母赠与男方财产与女方有关吗?
有关系。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即,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应以认定该房系对夫妻双方赠予为原则,以认定为一方财产为例外。
第一、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一人,或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子女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第二、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未确定赠与自己子女一人,或者明确赠与子女夫妻二人,或者登记在子女夫妻二人名下,属于对子女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十年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就有区别了,虽然无论写哪一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新法出台以后,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可以不通过另一方将房屋的产权进行变更转移,另一方无权向善意的第三人追回房屋,只能要求另一方返还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款。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婚后买房的夫妻共同财产,最好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就不会出现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转让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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