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谁有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后,孩子的监护人有使用权。但需要注意的是,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监护人在使用房产时需要确保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同时,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并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可以自行决定如何使用该房产。
如果夫妻离婚时将房子给孩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将成为该房产的共有权人。
在房产部门登记时对三人的产权份额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孩子享有该房产的三分之一的份额。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因此,夫妻双方只能各自分得该房产的三分之一左右,剩下的三分之一属于孩子的财产,一般由父母中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代为管理,但不得侵占、挪用,非为孩子的利益不得处分。即使孩子由女方抚养,她也只能分到三分之一,对于孩子的三分之一部分,只能够代为管理,但不能随意处置,更不能占为己有。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孩子合法的财产权利不受侵害。因此,如果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孩子的监护人有使用权,但必须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才能处理孩子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没过户有效吗
夫妻离婚时约定房子给孩子但未过户的,该协议是有效的。但是,由于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孩子,因此父母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随时变更房屋的产权。
因此,建议在离婚时如果将房屋给孩子,应该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等。如果父母无法亲自办理,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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