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庭移送与管辖转移的差别在哪里
法庭移送与管辖转移的差别如下:
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
4.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5.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
6.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二、程序上管辖权移送需要多长时间
在法定程序上将案件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是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移送案件的时间,是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会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三、管辖权转移后多久开庭
管辖权转移后开庭时间由法院确定,通常在立案后二十天左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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