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办理户口迁出的手续:1、需要准备户口迁入的申请书、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迁入地派出所的证明文件;2、准备后上述证明材料后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入申请;3、公安机关会颁发准迁证,凭着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证,然后带上身份证到迁入地办理入户。
夫妻离婚户口一方不肯迁出怎么办
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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