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受理后工厂倒闭了怎么办?
若于劳动仲裁期间,贵司不幸宣告破产,您须在仲裁裁定正式生效之后,立刻提请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在此期间,企业是无法进行破产申明或注销登记的,必须等待强制执行程序结束后方能依法进行此项操作。
无论企业是否处于破产状态,劳动者发起的仲裁都不会对公司申请破产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在一般的破产程序中,公司的破产财产在首先清偿完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之后,剩余部分应优先用于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公司在劳动仲裁执行中可以注销吗
在进行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倘若某家公司满足了法定的注销条件,那么其在劳动仲裁立案期间亦可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根据仲裁庭的裁决结果,将诉讼目标转向法院,对相关的组织或个体进行追索劳动报酬的诉讼行动。
劳动争议的主体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它们包括了劳工和雇主,这两者分别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益享受者以及义务履行者。
假设在劳动争议进行之时,该企业已经进入了破产清理程序,那么此时劳工应当视清算小组为该争议的真正主体。
关于简易注销的具体条件如下:
1.获取营业执照之后并未实际展开任何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该企业从未开具过发票,也从未申报过税收,这种情况通常是指那些仅仅取得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前往税务机关报到的企业。
2.在申请注销登记之前,该企业并未产生任何的债权债务或者已经完成了对所有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全文7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