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诉讼法中,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只需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不需要质证的。但是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需要质证
一、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能否作民事证据
在民事案件具体诉讼或仲裁等实务中,会出现如下一种情况:民事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为获取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材料,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其他手段让公安机关介入,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自然会形成询问笔录,而后,在民事审判中,该方当事人就会依法向受理案件的法院申请调取该询问笔录,进而在法庭审理中当事人对该证据进行质证。询问笔录可能比较完整的展示案件过程,但是单纯依靠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便该笔录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合法,也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法院要收回借条吗
如果在诉讼中所出具的借条为已经经过质证、予以确认的证据,则人民法院必须收回借条归卷。如果借条不是经法院质证的、有效的证据,则不需要收回借条归卷。因此当事人在起诉时,可以提交借条的复印件,再在法庭上出示原件进行核对,最后请求法院将复印件归档,退回原件。
三、重婚罪可以申请法院取证吗
重婚罪是可以申请法院取证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属于刑事自诉,是需要当事人自行到法院去告的,但是法律也同时规定了在原告凭自己的能力不能取得某些证据,已经向法院提出申请且有合理理由的情况,法官应当帮原告取证。其中,这里的合理理由指调取官方材料必须有法院的调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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