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原告主体身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时间:2023-07-05 09:50:41 1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涉案拆迁房屋虽无产权手续,但生效的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06)城法白民初字第16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系原告鲍某与第三人孟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并判决孟某具有该房屋上层的使用权。故六名原告中只有鲍某系本案行政强制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孙某等人主张是该房屋的共有人证据不足,不是适格原告。

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考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可以使用15位或18位号码的身份证,考试时携带的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发的,由原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并在证明上写明原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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