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买卖的停车位种类有哪些
1.小区的公共空地。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
2.无约定的地下车位。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4.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
5.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属于欺诈。
二、小区停车被刮物业有责任吗
物业是否应担责,应先确定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有没有合同约定,如果有,则要明确物业对车辆承担何种义务。
1.如果物业公司承担保管义务,收费的性质就是保管费,这种情况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合同约定物业仅提供停车场地租赁,不承担对车辆的保管义务,收费的性质是车位费,物业对车辆被剐蹭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看。收取停车费后物业公司是根据之间形成的合同关系履行义务的。不同的合同关系所尽的义务不同。此外,还要看双方是否有过错,比如车主是否在指定的位置停车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小区车位可以卖给小区以外的人吗
可以,但是该小区车位需先满足该小区业主的需求,只有在保证业主使用的前提下,才能许可小区以外的人使用。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个要求,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那么,卖给或租给小区外面的人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n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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