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补偿支付给谁都可以继承吗
1、公租房的所有权并不是归承租人所有的,所以承租人不能获得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而因公租房拆迁获得的补偿款,是属于个人财产,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1、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
(1)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2)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3)所以,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建议现在最好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4)其次,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5)实践中,如果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那么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一般地,要在拆迁补偿作出之日起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并且,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还可以从中提出自己的主张。
(7)最后,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一般来说,如果是跟开发商因拆迁补偿起纠纷的,那么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不过,即使是跟政府部门起的纠纷,也可以通过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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