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刑事拘留为30天,请检察官批准逮捕7天)。如果在此期间不被捕,将改变强制措施或释放。《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天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许可。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批的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逃跑犯罪、多次犯罪、组织犯罪的重大嫌疑犯,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
刑事拘留孕妇最多几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缉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应该还需要被拘留一段时间,但是被拘留的这段时间最后是会被冲抵刑期的。
孕妇不能被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全文3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