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有纸币和硬币两种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拒收人民币都是违法的,所以在大家的日常消费中如有拒收人民币的情况,一定要向相关机构投诉。
一、变造货币罪如何判刑
变造货币罪是指没有制造货币,发行权的人以各种方式处理真实货币,使其变更为面额、不同含量的货币和较大数额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在实践中,以下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货币转换行为:增加或减少货币面额,通过各种手段将真实货币转换为错误的人民币,不改变面额但改变货币形式,不减少硬币面值,但降低硬币含量。这里提醒一下,伪造和变造货币属于不同的罪名,区别在于伪造是使原本不属于这种货币的材料获得这种货币的形式,而变造是使用相同的货币材料来改变数量和数量。
二、结账不收现金违法吗?
违法,具有收取现金的条件而不收现金的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上述规定说明,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可以用于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收取现金。但是对于以下情形,不认定为拒收现金:旅游景区等向社会开放的商业采用一卡通形式,且支持现金购卡充值,并能方便退款的情形。无人值守的停车场,但能满足消费者在紧急情况下(如手机电量不足、未带手机、车库拥堵等)的现金支付需求的情形。
三、拒收人民怎么处罚
按照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拒收实际上是挑战了法定货币的地位。移动支付、智能货币,实际上都是法定货币的一个补充,不能替代法定货币,也不能减少它的应用场景。如果商家正好没有零钞了另当别论,但商家在有条件接受纸币的条件下不接受纸币,要求通过移动支付的方式,就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目前我国法律只规定拒收人民币的违法性质,但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在司法实践上也鲜有对此类行为做出处罚。只规定了毁损,仿制之类的处罚,没有对拒收,蔑视等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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