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各自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于双方均不履行合同的情况,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不能推卸责任。总之,在双方均违约的情况下,各自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也可向对方追偿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怎么认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怎么认定
1、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一般认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也可以综合实际损失情况进行支付,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屋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的流程如下:
1、买卖当事人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
2、买卖当事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买卖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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