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的内地居民需要准备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2)本人的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证明;(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满足结婚条件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携带以上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材料有哪些
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全文3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