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徐先生从福全镇某副食品店购买了品牌牛奶给小孩喝,买回家打开准备给小孩饮用时,徐先生却发现了打开的这瓶牛奶有股异味。而当徐先生仔细查看牛奶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后,发现牛奶并未过期。
感觉到事情不妙后,徐先生便接连打开了3瓶牛奶,发现均有异味。愤怒的徐先生便找到商家要求讨一说法,然而商家却认为自己只是经销商,对牛奶的质量不承担责任,让徐先生自己找该牛奶厂商索赔,徐先生对商家的态度极为不满,随即拔打了12315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该牛奶的绍兴经销商,在了解情况后,经销商坚称产品霉变的原因有多种可能,运输途中包装破损、保存不善都有可能造成这种现象,产品本身是不会存在质量问题的。而工作人员则认为,牛奶出现变质的情况,商店经营者应该承担起第一责任,并严正指出经营者先前对待消费者的态度是不对的。而地区经销商应该将消费者反应的问题尽快反馈给生产厂家,确保消费者的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最后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经销商答应赔给消费者同型号的旺仔牛奶10箱,徐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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