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在大企业工作的朋友给我看了一个通知,他们公司向来要求员工统一着装,一律都是从公司购买的100元一件的工装衬衣,搭配蓝黑色西装裤,最近公司检查工装,要求穿着不合格的员工上交罚款。
而有的员工上交不及时,被内部通报,要求按原处罚金额的3倍上交罚款。对此,员工心中多有不满、颇有微词。
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下,关于公司统一着装那些事儿,究竟合不合法。
1.出于安全考虑的工装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因此,出于安全需要穿戴的防护工装,是有必要穿的,而且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并监督穿戴。从这一点来看,是对员工安全负责,如果员工穿戴不合格,易造成安全事故,进行适当警示是可以的。尽量不要罚款,具体企业有没有罚款权,下文会提到。
2.为统一形象的工装
很多公司为了统一职业形象,要求统一着装,但不应该由员工出钱,应该是统一发放。公司可以要求员工统一着装,但没有罚款权。
源于1982年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是企业罚款权的依据,但是国家已经废止了这一条例,取而代之的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无企业罚款权的相关条文。因此企业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无权对员工罚款。
员工向企业提交钱款的唯一事由,是员工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并且要在规章制度中明确经济损失的数额,这套制度必须经由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且公示过,员工知晓并留有证据。
因此,文章开头说的要员工因不穿工装交罚款,是不合法的。而且还因为不交罚款,要变成3倍,更是毫无依据,无稽之谈。
这样的企业,带有过去行政职能的企业的作风,明显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了,建议劳动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公司的处罚行为是违法的。
全文7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