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岁男童被狗扑倒咬伤
4月10日,长沙的周女士趁着春日暖阳,带着两岁的儿子在小区散步,走到一个拐角时,两岁的儿子脱离周女士的视线,朝一条拴在店门口的狗跑了过去,紧跟在后的周女士赶紧上前,但孩子还是被狗扑倒在地咬伤。
二、宠物咬伤他人如何赔偿
当被别人的宠物咬伤的时候,可以寻求赔偿,但是法律对于这方面没有具体规定,我们可以参照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用: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用: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报酬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执行。护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止,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费用: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等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5、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具体的数字化标准。
三、狗伤人狗主人负什么责任
我国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受害人故意,则免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如果是重大过失,则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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