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恐吓是多个罪名吗
如果有人假装成政府官员来威胁别人的话,那就可能犯了一个叫“招摇撞骗”的罪行。
在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第2709条就明确说了,如果有人假扮成政府官员去招摇过市、欺骗别人,那他就可能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啦。
具体来说呢,就是如果这个人故意装作是政府官员,然后用这个身份去骗钱或者做坏事,那他就很可能犯了招摇撞骗罪。
想要让这个罪名成立,通常得满足下面几个条件:首先,这个人得真的假装成了政府官员;
他还得真的用这个身份去骗人或者做坏事;最后,这个人得是成年人,而且他得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就是故意这么做的。
所以啊,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年龄到了16岁,有犯罪的能力,都有可能成为这个罪名的受害者或者罪犯。
《刑法》规定: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恐吓他人的行为属于什么罪?
以恫吓手段威胁他人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违法犯罪之举,然而,仅仅是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进行恐吓并不足以构成寻衅滋事罪,而若要构成本罪,其行为必须对社会秩序产生实质性的破坏影响才能被视为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之一。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那些随意对他人实施暴力袭击,且情节极为恶劣的行为;或是持续追逐、拦截他人,对他们进行无端侮辱谩骂及恐吓,且情节同样恶劣的行为;以及强行夺取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甚至是在公共场合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序,从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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