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就会构成敲诈勒索罪了,关于敲诈勒索金额的规定具体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敲诈勒索罪怎么判断?
为了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构成敲诈勒索行为的以下特点:
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制造、散布谣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机以帮助驱鬼消灾为名骗取群众财物的,以及面对处于困境的人的求助请求,以不给钱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3、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4、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
此种当场实施较轻加害行为、同时威胁将来实施较重加害行为的方式,可能影响行为人实际触犯的罪名和符合的具体犯罪数量,应当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予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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