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不一定要写被告身份证号。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书应包含的内容有: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要具体、明确;事实与理由要围绕诉讼目的,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主要要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
因此,起诉书中只需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基本信息即可,不用写身份证号。
报案一定要身份证号码吗
报案时不一定要提供身份证号码,但为了核实案情的需要,一般需要出示身份证,一来,便于及时联系报案人,进一步了解案情;二来,可以有效遏制一些人随便报警,干扰警察工作。以公司的名义报警,也需要报警者提供身份证明,如果是外地的,不需要提交暂住证;如果是履行公司的行为去报警,最好需要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便及时出警和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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