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写作废字样后还能用吗
所谓“合同作废”并非法律术语、法律概念,但在合同签订、履行及终止过程中,经常会有当事人提出这一概念。提出这一概念的初衷和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使合同归于无效,不受合同的约束,不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但是,合同所处签署阶段不同,合同上写“作废”字样,效力也是不一样的:
(一)合同讨论、定稿阶段。
如果双方在合同讨论、定稿阶段,对于书写、打印的文稿,因为在不断修改、更正,对于不用的稿件写上“作废”字样,这样的合同就无效了;
(二)双方签字在有“作废”字样的合同上。
这要看签字时双方的意思真实表示,如果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要签订合同,而误签在有“作废”字样的合同上,应该有效。如果意思表示不是要按这一稿签合同,应该无效。
(三)合同生效后,填写“作废”字样
合同生效后,就对双方产生了约束力,如果仅仅写上“作废字样”并不能简单结束双方的合同关系,还是建议,另行书写解除或终止协议文书,否则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签字按手印后能反悔吗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另外,合同是双方自主意思表示,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还规定了单方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合同成立生效之后还是有机会反悔解除的。
三、合同作废声明如何写
合同无效证明是原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只有共同签署的证明合同无效的文件才是合法的。否则,任何单方面签署合同无效证明的行为都是非法和无效的。声明中应注意,双方名称应与原合同一致。本文详细介绍了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或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如果合同继续履行,将给双方造成损失。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原合同及所有条款所涉及的双方权益相互免除。本次谈判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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